2024年12月16日,河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某销售公司、某商贸公司起诉被告某市场监管局不履行查处职责案,该案是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以来,河西法院受理的首起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案件,河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屹松承办该案并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原告诉称第三人向有关执法机关对其进行虚假举报,并散播不实信息,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构成商业诋毁,故举报至被告;被告经初步调查后认为缺少证据证明第三人存在商业诋毁行为,决定不予立案。原告认为被告不予立案决定错误,遂将被告诉至法院。
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相较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及普通行政案件具有专业程度高、诉讼复合性强的特点,需要同时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合法性及诉争侵害知识产权行为定性作出准确判断。
针对该特点,河西法院由院长牵头,与审理知识产权及行政案件的专业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在庭审中重点围绕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以及第三人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进行了法庭调查,组织诉辩双方及第三人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庭审过程程序规范、衔接紧凑、层次分明。
下一步,河西法院将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专业化水平,同时进一步发挥院庭长带头办案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不断提高各类司法案件的审判质效,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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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二庭 陈思旭
编辑:审管办 卢娜
制作:李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