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
原告方:准备起诉状、证据材料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审查通过后会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需要注意的是,收到诉讼费缴纳通知书七日内要预交诉讼费,否则法院将按原告撤诉处理。
被告方:收到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后,要注意检查原告所诉是否属实、自己是否为适格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有无异议,同时写答辩意见,搜集整理证据,并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给法官。
进入法院
当事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证据原件,进入法庭前进行人身及物品安全检查,通过安检后找到对应的审判庭,提前就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七条 除经人民法院许可,需要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外,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法庭:
(一)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
(二)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
(三)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
(四)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
(五)标语、条幅、传单;
(六)其他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物品。
庭审纪律
在开庭审理前,书记员会确认案件当事人是否均已经到庭,随后宣布法庭纪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庭审流程
庭前准备:法庭核实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及身份,检查旁听人员是否合适,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成员以及书记员等回避,当事人无异议后,宣布开庭审理案件。
法庭调查:原告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宣读起诉状),然后由被告进行答辩(宣读答辩状)。
举证质证:原告先向法庭提交证据,被告进行质证;被告质证完毕后,再由被告提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原告进行质证。
法庭辩论: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依次发表辩论意见,围绕案件事实、争议焦点、适用法律进行辩论,理智表达诉求。
最后陈述:原告、被告依次陈述自己对本案的最后意见。
法庭调解:法官会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有调解意向,如果双方均同意调解,法官就会主持当庭调解或者庭后调解。
判决:调解不成功或双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法官会对案件进行当庭宣判或者择期宣判。判决后注意查收法院送达的裁判文书。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及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
以上就是庭审的基本流程
跟着步骤一步步来
准备好相关材料
庭审中听从法庭指挥
理智正确表达自己的诉求
才能更好更快解决纠纷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