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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法“知”声】“法”知盘中餐 粒粒皆“产权”——河西法院受理首起知识产权民事支持起诉案件 合力守护“小站稻”金字招牌

  发布时间:2024-06-25 11:12:52 打印 字号: | |

“小站稻”是依托天津市特有自然环境及传统农业技艺形成的优质公共资源。2020年,天津小站稻农产品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被正式列入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行列。“小站稻xiaozhandao及图”注册商标经过长期宣传及市场检验,已具有较高知名度及影响力,依法保护“小站稻”商标关系到我市特色农业经济发展及社会公共利益平衡。



6月19日,河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涉“小站稻”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该案也是我市法院受理的首起知识产权民事支持起诉案件。



我院高度重视该案审理工作,专门就地理标志保护及支持起诉问题与河西检察院、津南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三方就证明商标的侵权认定标准、民事支持起诉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并就形成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合力达成了思路共识及合作方案。



通过优化庭审流程,法官在庭审中重点围绕“小站稻”商标的历史发展及权利范围,侵权行为对商标权的损害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展开事实调查;同时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出庭履行职责,增设法庭教育环节,以法理、政策与事实相融合的方式,向被告方宣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政策。



最终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即时履行,被告方当庭表示不再实施侵权行为。庭审后,法官与原告方进行了沟通交流,为依法保护“小站稻”商标提供了进一步工作思路。

河西法院将以此次庭审成果为依托,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加大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力度,切实优化与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凝聚从源头到末梢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合力,有效提升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水平,以法治之力为特色产业发展、历史文化传承和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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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二庭 陈思旭

编辑:审管办 鲍佳琦

制作:李妍君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