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西法院依法高效审查,发出一份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时为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小东撑起“法治蓝天”。
6月12日,民事审判第四庭针对上述情况作出家庭教育令,并邀请区检察院、区妇联同志一道举办特殊“家长会”,向小东之母送达家庭教育令。
各单位结合相应职能,对义务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应和小东父亲就子女的教育方式展开积极沟通、求同存异,避免因为子女教育问题激化家庭矛盾、损害家庭和谐。
▲责令其注意家庭教育方式方法,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尊重差异,根据孩子的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小东之母当庭表示很后悔之前的行为,保证今后不会再对其实施家庭暴力。
下一步,民四庭及妇联等部门将定期关注小东的生活学习状况,联合街道、社区对其家庭情况进行走访,确保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河西法院也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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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四庭
编辑:审管办 鲍佳琦
制作:李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