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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 | 防范非法集资,这些知识要知道!

  发布时间:2024-06-17 15:07:21 打印 字号: | |

6月是全国

“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


今天

我们一起来学习

防范非法集资知识

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一、非法集资的定义

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四特征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①非法性(违法违规)、②公开性(公开宣传)、③利诱性(保本高息)、④社会性(对象为社会不特定对象包括单位和个人)。


三、非法集资的危害

一是参与人遭受损失。

二是扰乱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

三是引发社会不稳定。


四、如何通过简单观察识别“疑似非法集资”

一经常看到大量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进出的。

二发现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三看到类似于“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内容的宣传广告时。

四有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五、举报有奖

线索举报方式:

一拨打“022-23601731”天津市非法集资举报平台电话,“8890”便民服务热线,“022-23990110”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法律咨询服务专线举报。

二登录“天津市非法集资举报中心”平台,填写相关信息,通过网上举报。

三通过电子邮箱举报sjrjcfc@tj.gov.cn。

四就近到公安机关报案。一旦线索查证属实后,最高可以领取五万元的奖励。


END


文字来源:河西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