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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法“知”声】提质增效!知识产权审判启用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

  发布时间:2024-04-08 16:36:42 打印 字号: | |

2023年12月,河西法院被天津高院指定为“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改革”试点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我院确定率先在知识产权纠纷等案件审理中推行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



自2024年3月下旬以来,我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知产合议庭的审判员已经使用无书记员庭审模式顺利开展近十起知产纠纷案件的庭审审理,案由主要涉及侵害商标权、著作权侵权两大类。这些案件大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争议不大,且适用简易程序。



案件适用无书记员庭审模式,须告知、释明并取得当事人同意,将《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告知暨确认书》送交双方当事人签字,以切实保障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将信息化建设与执法办案、司法为民相融合,开启了我院庭审录音录像记录新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将法官助理、书记员从繁杂的速录工作中解放出来,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其他辅助性工作中,进一步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更好地满足了网络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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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二庭 肖霄

制作:李妍君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