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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天津日报》:悬赏公告助力破解执行难——河西区人民法院动员社会力量寻找被执行人线索
  发布时间:2023-11-09 09:51:35 打印 字号: | |

河西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悬赏公告,动员社会力量寻找被执行人线索,助力破解执行难题。《天津日报》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报道,下面一起去看看吧!


天津日报



日前,一则最高金额达120万元的法院执行悬赏公告在本报发布后,引发众多读者关注。公告显示,被执行人天津盈辉投资有限公司以及相关被执行人,因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河西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河西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悬赏公告,举报人最高可以获得120万元的悬赏金奖励。


“该执行案件的执行金额800余万元,凡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5%(含税)给予奖励。也就意味着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20万元。”负责该案件的于法官告诉记者,法院立案执行后,会通过网络查询、电话联络、上门寻找等方式查问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但是有些被执行人为了逃避债权债务,甚至在案件起诉前就已经转移、藏匿了大量财产,使得有些执行案件查询不到财产线索,再加上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申请执行人也未能提供线索,有些执行案件就会陷入僵局。执行悬赏是人民法院化解“执行难”的一项有力举措,悬赏公告的合理使用,能在执行案件中发挥出其不意的效果,通过发布公告推动社会力量去通知被执行人,从而提升法院执行效率,倒逼其履行义务。


在执行实践中,查人找物一直都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痛点与难点。如何准确查找到被执行人的个人居住信息和财产信息,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努力的一个方向。在此背景之下,人民法院探索出悬赏执行这条新路。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悬赏执行予以确认,将悬赏执行正式引入执行程序。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指出,推动综治平台与人民法院执行指挥、办案平台互联互通,实时向基层综治网格员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人员名单、悬赏公告等执行信息。


近年来,一些失信被执行人通过转移、藏匿财产以躲避执行情况屡见不鲜,悬赏执行措施能够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遏制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逃避履行义务等行为。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多地法院频频发出高额执行悬赏公告,涉及的被执行标的最高超11亿元。据南方网8月18日报道,一名群众向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依据该线索执行到位940万余元。近日,按照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举报人发放了近140万元悬赏金。


“通过发布悬赏公告,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寻找被执行人线索,既有利于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有利于开展正面执行宣传和舆论引导,从而形成群众关注执行、见证执行、参与执行的浓厚社会氛围。”于法官表示,通过权威媒体的传播,发挥悬赏公告的最大效应,扩大悬赏公告传播范围,给“老赖”制造舆论压力,促使其主动到法院履行债务,也可以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氛围,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体系构建。


由于多家银行的天津分行坐落在河西区,故涉银行贷款及信用卡案件众多,河西法院去年共收涉银行案件5957件,涉买卖合同案件266件;今年截至目前,共收涉银行案件6986件,涉买卖合同案件411件。为维护辖区良好营商环境,河西法院对于涉企涉金融案件,从执行立案开始,设置专业化执行立案团队,确保从源头上把好案件质量关,实现对涉金融案件“见标识案”,全流程高效运转。同时,充分利用移动微法院、智慧执行、电子送达等平台,大力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为企业提供24小时线上服务。


河西法院将继续利用执行悬赏机制,通过市级新闻媒体发布悬赏、限消、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向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不断提升执行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借助社会力量,助力法院执行,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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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