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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苗普法】能动司法巧化双方心结 河西法院多措并举圆满化解涉校纠纷
  发布时间:2023-09-21 17:14:01 打印 字号: | |

“谢谢法官做的各项工作,我们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日前,河西法院依法圆满审结一起涉学生、学校健康权纠纷案件,消除了当事双方的矛盾心结。


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期间

天津市河西区某学校学生甲某

对其同学乙某实施侵权行为

故乙某向本院提起诉讼

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

河西法院受理该案后

积极探索引入多种机制化解双方矛盾

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调解优先,妥善化解矛盾

强化诉源治理工作力度,主动将本案引入诉前调解,吸引多方参与,力争将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在诉前未能调解的情形下,及时转入诉讼程序,坚持把调解过程贯穿案件审理始终,以实质化解矛盾作为行动宗旨,最终案件在双方调解后以原告撤诉了结。



二、创新机制,保护受损利益

针对尚无司法鉴定机构可以做出鉴定的情况,探索建立适格心理测评师库,选择中立心理测评师对受害方是否需要心理咨询以及心理咨询的费用进行评估。



三、中立司法,坚持一体保护

既维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又关注加害方的心理健康和成长问题。多次建议甲某监护人对甲某予以心理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制定个性化疏导方案。向甲某监护人发送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联合区检察院、区民政局、区妇联对其现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及时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四、能动司法,做好延伸服务

就学校在处理涉校园侵权纠纷中存在的工作漏洞,向所在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涉校园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积极开展家校沟通,合力推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向教育主管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加强对辖区内学校的指导和监督。


五、事后回访,督促各方落实

回访加害方家长,询问家庭教育责任履行情况,并及时作出家庭教育指引。回访受害方家长,监督赔偿资金使用情况,关注学生心理康复情况,确保资金用在实处、起到实效。


今后,河西法院将进一步树牢新时代少年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案件,全方位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能力水平,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更优法治环境。


END

作者:执行局 孙开军

编辑:审管办 鲍佳琦

制作:李妍君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