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学习不好
家暴能解决吗?
近日
河西法院审理了一起
未成年遭受家庭暴力
对其父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
基本案情
8岁的姗姗多次因学习问题
遭到父亲严某的殴打
2021年12月
严某再次对珊珊其实施殴打行为
造成年幼的姗姗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
此后严某依然对公安民警的警告不予理睬
再次恐吓珊珊
姗姗对父亲产生了严重恐惧、抵触的心理情绪
姗姗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及其近亲属。
三、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近亲属。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
因申请人姗姗具有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形
故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
本院支持了姗姗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未成年人遭受虐待或暴力侵害
是未成年人权利保障的主要障碍之一
亲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的管教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正是因亲权所系,国家法律默认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几乎不受限制的权力,并基于 “首应责任”而赋予了应尽之义务。
对遭受家暴的未成年人施以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使被侵犯的未成年人暂时脱离既有亲权之困扰,阻却自然亲权之暂时作为,而且为父母腾出反思的空间,有益于恢复即将或者已经失序的亲子关系。
END
作者:民四庭 张晓雨
编辑:审管办 卢娜 鲍佳琦
制作:李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