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花15万余元买来新车
不料提车后发现车辆存在重大瑕疵
面对这种情况
消费者合法权益如何维护?
河西法院法官刘婷婷接受天津都市频道《消费者》栏目采访,解读本案要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法官说法
因汽车本身结构复杂、专业性较强
在涉及到购车或用车纠纷问题上
消费者面临往往举证不易的困境
本案中法官借助第三方鉴定机构
对车辆进行质量鉴定
专业鉴定机构出示的有效证据
成为该案消费者胜诉的关键
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表示:
数据总线丢失,不排除存在质量问题,不排除该车辆在行驶中会再次出现熄火问题。
最终法院认定车辆仍然存在质量问题
河西法院法官 刘婷婷
2022年开始实施的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以下简称汽车三包法新规)
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完善的法律依据
汽车三包法新规也加重了对于经营者、生产者的责任追究,根据第二十三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或者是行驶里程数在3000公里以内,以先到者为准,如果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根据第二十四条规定,如果超过上述时间,但是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修理2次以上或者是因同一质量问题修理4次,可以要求退车或者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