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莹是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一名普通执法工作者。2020年,经天津市河西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她成为河西区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在两年的参审经历中,她努力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审,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被任命人民陪审员是让每位公民倍感荣誉的事情。在刚刚被选任为陪审员时,周莹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但同时又内心忐忑,担心自身因法律水平不足而无法胜任陪审工作。通过参加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她了解到人民陪审员选任不重学历更重阅历,更多的是需要发挥其社会阅历丰富、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与法官的审判思维互补,助力审判高效有序进行。树立了信心的她,不但积极参加岗前培训,还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各类法律法规,观看庭审录像,努力吸收更多庭审知识和陪审技巧,做到读懂、吃透、记牢、用准。
二、积极履行职责,努力提升能力
周莹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每次一接到开庭通知,便主动联系法官了解案件情况,提前学习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并结合法官梳理的矛盾焦点和案情实际,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提高案件判断能力。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加强,她意识到知识产权案件将会愈发增多,便积极考取国家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增强理论知识储备,以备尽用之需。随着参审案件越来越多,她也从一开始的耽于发声,到敢于在案件审理、评议和表决过程中发表自己的意见和想法,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到庭审过程中。
陪审中,她严格遵守法庭纪律,注重着装,集中精力,仔细分辨是非曲直,努力做好这个身份特别、职责特殊的编外司法工作人员。同时,她还注重提升化解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审判员之间矛盾的能力,努力在开庭前当好调解员,在开庭时当好裁判员,在合议中当好监督员,在判决后当好协理员。
三、做好角色转换,实干普法宣传
两年的陪审工作,使周莹学到了方方面面的法律知识,并促使她在日常执法工作中运用所学积极普法。不论是在田间地头同农户进行交流分享,还是在面对行政管理对象时,她都尽力引导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在陪审过多起电信诈骗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事案件后,周莹发现这类案件十分普遍,一方面,面对种类繁多的诈骗手段,受害人防范意识不强,容易上当受骗;另一方面,这类犯罪的被告人很多时候认识不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于是,她对这两类案件情况进行总结,搜集相关案例,积极参与开展专题宣传普法活动,通过以案说法提醒群众提高识骗、防骗能力,远离电信诈骗和违法犯罪。同时,她还充分利用“3.15”普法工作、法律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多种普法平台,积极推动农业普法知识宣传,为保耕保收,守卫粮食安全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她参与的普法工作多次被天津宝坻、武清等新闻媒体报道。
周莹还在参与多个行政案件陪审后,结合自身工作,协助所在单位完善相关执法记录,避免行政执法出现疏漏,有效做到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的有机融合,互促共进。
“人民陪审员是无袍法官,是联结法院和人民群众的桥梁,承载着党和人民的信任,做好这份工作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任职以来,周莹同志在人民陪审员岗位上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充分发挥陪审员职能作用,为促进司法公开、推动司法公正、树立司法公信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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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审管办 姬鹏
转自:天津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