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许多人都会选择以贷款的方式购房,然而小部分人没有充分考虑到自身的偿还能力,往往就在还贷时面临较大的压力。
河西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张羽接受天津新闻频道《都市报道60分》栏目采访,解读涉及到购房还贷方面的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法官说法
民二庭副庭长 张羽
借款人因自身原因无法按时还款,此时金融机构起诉借款人,要求偿还借款并实现抵押权。法院经过审理后,支持了该金融机构的诉请。根据《民法典》的有关担保部分的解释,金融机构是可以享有抵押权的,该案件审理之后既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资金的安全性。
▲庭审画面
法官提醒
购房人在购买房屋的时候
一定要量力而为
不要过度贷款
不要入不敷出
无法按时还款
从而造成极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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