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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业务培训 提升纠纷化解能力 河西法院召开《天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学习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3-02-27 15:52:05 打印 字号: | |

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也是《天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简称《条例》)实施之年。2月24日上午,河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廷和带领本院诉前调解组全体同志集体学习《条例》重点条文并进行座谈交流。

会上,诉前调解组的同志们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分享了工作中的心得体会,充分展现出调解团队立足司法职能、紧抓调解核心要素的工作特点,大家纷纷表示将在多元解纷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快捷、灵活、高效、权威的优势,努力为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服务、为审判业务减负服务。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具体实践,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

韩廷和表示,我们在深入学习的同时,要立足本职,不断拓展诉前调解工作新思路、新方法;要发挥社会职能,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特邀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要畅通司法确认渠道,加大对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力度,提高司法确认效率;要加强沟通交流,不断学习其他法院的先进经验做法,将诉前调解工作做出河西特色,收获更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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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立案庭 孟晓红

制作:李妍君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