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执行的执行案号为(2022)津0103执恢274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2129500元。因被执行人吕佳强、郗银春至今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的举报,根据举报线索查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按执行到位标的额20%比例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悬赏金在举报的财产及线索依法处分完毕后30日内支付。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22-58313615
联系人:梁法官
申请人举报电话:13820013253
联系人:刘女士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