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食品安全的话题再次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河西法院法官通过典型刑事案件以案说法并作出提示:如果消费者发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给违法者留下生存空间。《今晚报》对此进行了报道,下面一起去看看吧。
炸油条加入过量明矾获刑
拿起法律武器 守护舌尖安全
在河西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生某自2016年起在某底商店铺生产、销售油条、油饼等,在生产过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剂明矾作为膨松剂。生某曾因在生产、销售的油饼中超限量使用明矾,受到过行政处罚,但此后生某仍不知悔改,依然超限量滥用上述食品添加剂。2020年8月,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生某炸制的油条进行抽样送检,其中铝的残留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此后复检结果依然不合格。该案被移送至公安机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生某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生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禁止其在缓刑期间从事生产、销售食品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