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升学季
不少家长为了让孩子
进入心仪的学校煞费苦心
一个教育公司的“大能人”说
“只要花15万就能让孩子上重点中学”
家有中考生的何女士
听到这样的消息
心动了
...
案情简介
被告人王月(化名)系天津市某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者。2018年12月至2020年8月间,被告人王月虚构能通过“内部关系”办理本市不同区域多所学校入学、转学,在编教师入职事宜等事实,直接或经他人介绍,多次以好处费、办理费的名义骗取25名家长钱款,共计人民币393万元,所得钱款部分用于退还未办成家长、公司日常经营,偿还信用卡欠款、个人债务,个人日常消费等。
法官说法
什么是诈骗罪?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数额较大、巨大甚至特别巨大财物的行为。
为何认定其构成诈骗罪
本案中,被告人王月虚构与多所学校有“内部关系",自称能办理入学、转学等相关事宜,多次从学生家长处骗取所谓的“好处费”、“办理费”,共计人民币38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综合考虑其犯罪手段、数额等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王月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383万元。
法官提示
再次提醒广大家长和考生
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入学“潜规则”
也不要相信吹嘘有各种“关系”的人员的说辞
在此类“收钱办事”的诈骗类案件中,犯罪分子一般都会出具书面收条或承诺,家长多认为出具收条或承诺后即使没有办成也可以退款,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家长这一侥幸心理,骗取定金后,以手续比较繁琐、事情正在办理为由拖延退款,事后又以钱款都已用于打点等借口拒绝退款。
同时,对于非官方途径的学校招生,要通过多途径仔细审查学校的资质和实力,擦亮眼睛,避免上当受骗。孩子上学应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录取,受骗后不仅会造成财产的损失,更会耽误了孩子的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