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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法拍案】司机酒驾还玩手机,结果......
  发布时间:2021-08-16 16:23:00 打印 字号: | |

酒驾+玩手机

这样的行为不仅危险,更是违法!

当你拿着钥匙发动汽车前

请想一想

切莫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机动车!


基本案情


2019年12月某日晚,唐某某与同事在外聚餐并饮用两听啤酒。回到家中后,唐某某获知其已取得北京市网约车营运资格,当即决定驾车前往北京开展营运活动。翌日0时20分许,唐某某驾车行驶至河西区某小区附近时,因查阅手机信息,致其车辆失控与前方三部车辆及隔离护栏相撞,后被撞击车辆又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最终造成六辆机动车及道路交通设施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司法鉴定,唐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8mg/100ml。案发后,唐某某主动赔偿五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及交通设施维修费用,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某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的醉酒标准,该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唐某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酌情从重处罚。


据此,判处唐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并在此过程中使用手机

导致连环交通事故发生的典型案例


车辆驾驶是一个完整、连贯的过程,驾驶中接打电话、查阅信息等行为会分散驾驶人注意力,妨碍其对路面情况和周边环境的观察,一旦遇到紧急或突发状况,将会大大削弱驾驶人的应变能力和反应时间,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唐某某酒后驾车上路并使用手机查阅信息,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接受刑罚制裁,并最终丧失了网约车营运资格,可谓是得不偿失。


在此

告诫广大司机朋友在驾车时

不可因信息、电话等纷扰影响安全驾驶

同时

要深刻认识酒驾问题的危害性

特别是有机动车营运资格的驾驶员

更应提高警惕

绝不可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作赌注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