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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9)
  发布时间:2020-01-09 15:15:13 打印 字号: |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7日在天津市河西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河西区人民法院院长   李 川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河西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一年来,我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案件31325件,审执结30925件(含旧存,以下同),同比分别增长16.5%和15.8%,结案率91.2%,收、结案件数均位居全市法院首位。


一、充分履行审判职责,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全区大局中谋划推进,切实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

——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河西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审结刑事案件751件,判处罪犯1028人。审结涉邪教、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等案件4件,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稳定政治环境。审结的全市首例侮辱国旗案,入选天津法院年度十大影响性案例、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惩暴力及“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犯罪,审结相关案件492件。遏制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发态势,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传销等案件25件,涉案金额22.3亿元。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审结贪污受贿等案件44件,判处罪犯52人。严厉打击违规生产作业,审结君谊大厦1号楼“12·1”重大火灾事故系列案件,依法规范企业安全生产。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全力创建“无黑”城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审结涉恶案件5件,判处罪犯16人,涉及恶势力犯罪集团及团伙3个。坚决贯彻“1+3213”总思路和总要求,对涉恶案件、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经常实施的“7+11”类犯罪案件开展大起底,翻查起底各类案件9455件,对239条纪检监察线索进行自查。坚持深挖彻查,强化“打伞破网”,认真部署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压实责任。突出“打财断血”,防止“枯叶复萌”,对涉恶案件被告人全部判处罚金,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创新宣传形式,推广斗争战果,通过新闻发布会和邀请媒体报道等形式,加强以案释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审结民商事案件18284件。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审结涉京冀案件669件。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审结各类合同案件14119件。不断提升金融审判水平,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款、信用卡、民间借贷等案件6037件。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审结破产清算案件77件。认真落实“津八条”政策要求,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推动营商环境改善,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9311件。积极响应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审结因环保停工导致逾期交房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案件980件,其中诉前及诉中调解、撤诉576件。

——监督行政权依法行使,助力现代化治理体系。不断加强行政审判,助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59件、非诉行政案件149件。促进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审结信息公开案件19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案件74件。以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协调撤诉行政案件31件。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连续14年编写行政审判白皮书,为行政机关开展法治培训,促进依法行政。

——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巩固执行工作成果。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执结案件11340件,执行到位金额4.9亿元。聚焦我区学前教育提升重点工作,执结相关腾房案件3件,妥善安置就读学生。开展凌晨行动,出动警力150余人,奋战8小时,执结一起大型酒楼腾房案。深化网络拍卖评估系统应用,完成网拍373件,总成交额3.1亿元。完善集中保全机制,执结诉讼保全案件2093件,总标的额9.6亿元。强化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将天津市华帝燃具销售有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的217件执行案件一并移送破产审查,并进入破产程序。严惩失信被执行人,将4001人纳入“黑名单”,司法拘留5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罪犯2人。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提升诉讼服务品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加强民生权益保障。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审结涉群众“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案件7539件。弘扬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观,审结家事案件1341件。加强对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权益保护,审结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7件。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找准劳动者与企业利益平衡点,审结劳动争议案件600件。助力改善医患关系,诉前调解医疗纠纷54件,审结医疗纠纷案件66件。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审结司法救助案件19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44.3万元。

——推动两个“一站式”建设,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强化原有10个诉前调解室和3个律师调解室运行管理,诉前调解纠纷1088件,审结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案件121件。推动“分调裁审”改革,对诉前调解不成的案件二次分流,促进“简案快审”,速裁团队人均结案890件。完善跨域立案机制,方便当事人行使诉权,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高标准新建1500平方米诉讼服务中心,将导诉区、立案及执行办事窗口等集中布置,设立信息化自助服务终端,提供多项自助服务,简化群众办事流程。

——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创新社会治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把普法宣传摆在突出位置。累计邀请500余名学生走进法院,近距离接受法治教育。打造法官宣讲团品牌效应,深入校园、社区普法宣讲47场。及时通过微信、微博等发布典型案例、介绍重点工作,有效提高宣传效果。在司法宣传方面表现突出,连续3年获最高院嘉奖。制作推出短视频《我和我的法官梦》,在市委政法委组织的评比中荣获优秀奖。各新媒体平台“粉丝”关注达13万人,年转发阅读量突破300万次,被市网信办评为“优秀基层单位政务新媒体”。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把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作为法院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加强重点案件监管,明确院庭长行使个案监督权的范围、方式,实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贯彻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相关要求,邀请区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参与讨论案件2件。认真落实专业法官会议例会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11次,讨论案件3908件。把司法公开指标纳入审判管理体系,让群众参与司法,庭审直播860次,文书总上网数25860件,均位居全市前列。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发出律师调查令867份。认真贯彻《人民陪审员法》,该法实施后任命的首批陪审员,经过培训已参审履职。

——全面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三项规程”,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召开庭前会议12次,提出补充侦查建议63次,证人、鉴定人出庭3次。深化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科学配置审判力量,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171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会同区司法局细化律师值班办法,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136名,提供法律帮助51次。发挥全市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优势,构建适应社会发展的家事审判方式,与市家事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合作,促进纠纷多元化解。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天津法院“家事审判先进团队”“家事审判先进个人”等集体和个人荣誉。

——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强信息化手段应用,不断提高司法为民服务能力。上线投入使用移动微法院、诉前调解、网上阅卷等互联网平台系统,“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积极配合做好律师类电子证书推广应用工作,在律师通道安装识别终端,简化律师身份核验程序。探索在线诉讼模式,新建互联网法庭,满足远程开庭需求。简化文档流转程序,把分布的一体机与集中的文印中心进行组合,统一文件打印、签章入口,全年一体机文印量超过13万件。通过多平台数据交互对接,进一步优化电子卷宗同步生成路径,电子卷宗系统全年录入文件102.3万件,为后续深度应用创造有利条件。


四、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照具体目标要求,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

——理论学习有收获。将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坚持学理论、强信念。广泛借助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三会一课”、专题讲座、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等形式,提升党务工作者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连续3年编写《党员学习园地》季刊等资料,供党员讨论学习。司法警察大队第3次被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1个支部、3名党员获区委表彰。

——思想政治受洗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检视问题贯穿始终,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按照“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的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问题,改进工作作风。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帮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干事创业敢担当。大力弘扬锐意进取的实干精神。将整改落实贯穿始终,落实审计整改意见,推进会计制度改革。克服数据衔接困难,率先开展诉讼费网上缴纳试点,为全市推广积累经验。改善诉讼服务环境,加快建成信息化诉服中心,让科技的便利惠及广大群众。扎实开展对口支援,主动邀请甘肃卓尼县法院前来交流,全面对接各项工作。砥砺新担当、展示新作为,掀起创先争优热潮,民一庭被最高院评为“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在全市法院系统评比中,2个部门、6名干警获集体、个人立功奖励。

——为民服务解难题。坚持群众路线,坚守群众立场。深入开展信访事项“大起底、大攻坚”专项活动,院领导认真践行“四访”工作法,直插一线,包案负责,耐心听群众呼声,认真“向群众汇报”,共化解信访积案78件。提高“五好党支部”创建水平,与广顺园社区结对共建,联合开展志愿服务。举行与企业代表座谈会,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建议。将调查研究贯穿始终,围绕群众关注热点,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完成最高院司法大数据调研课题1项,42篇作品获市级以上奖励或发表,在全国法院学术征文活动中,以全国基层法院第6名的成绩获“组织工作先进奖”。

——清正廉洁作表率。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5个方面30类问题和不作为、不担当4个方面25类问题为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引向纵深。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守好干警廉洁关,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26人。


各位代表:

从2017年收案突破2万件,到今年收、结案均突破3万件,人民法院审判压力持续加大,我们始终在困难中坚守初心,在挑战中担当使命,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连续2年荣立全市法院系统集体二等功。

一年来,我们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认真办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和提案,积极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莅临我院旁听庭审、视察调研、见证执行、交流座谈144人次。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给予高度关心和积极支持,苏智主任3次视察法院,并批示法院工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思想政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还需把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好地体现到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二是为民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还需拿出更多便民利民的实招良策,强化与群众的密切联系;三是司法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对已出台举措还需狠抓落实,对短板领域还需配套完善;四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巩固,还需持续优化队伍结构,强化业务能力,提升办案质效,缓解人案矛盾。


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发挥制度优势,提升治理效能,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筑牢政治之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和完善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坚决服务大局,抓牢执法办案。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司法保障举措,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三是坚守为民初心,树牢宗旨意识。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加快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服中心建设,不断提升司法为民能力水平。

四是坚定改革信念,把牢前进方向。抱定改革再出发的信心和决心,继续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加快建设智慧法院,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五是坚固组织堡垒,打牢队伍根基。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努力锻造高素质法院队伍,严格落实党章党规党纪,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措施,不断提升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各位代表:

初心凝聚力量,使命催人奋进。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克难攻坚,砥砺前行,为打造品质城区升级版、建设首善之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辅阅资料

(仅供参考)

1.全市首例侮辱国旗案:即吴兆明侮辱国旗一案。2017年10月3日至10月6日晚间,被告人吴兆明为发泄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携带剪刀至河西区两小区内,剪破、损毁悬挂于各楼栋门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并将部分损毁的国旗、旗杆丢弃在小区道路及垃圾桶等处。后经统计,被损毁的国旗共计66面。2017年12月19日,区法院对吴兆明侮辱国旗一案一审公开宣判,以侮辱国旗罪判处吴兆明有期徒刑二年。该案是全市首例侮辱国旗案,并于2019年先后入选天津法院年度十大影响性案例、天津法院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   

2.“1+3213”总思路和总要求:“1”指一项学习任务,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3”指“三个再一遍”,即再发动一遍,再翻查一遍,再追责一遍;“2”指“两个大起底”,即起底黑恶和刑事案件情况以及起底纪检监察案件情况;“1”指把打 “保护伞”作为一个重攻方向;“3”指“三个紧盯不放松”,即紧盯疑点不放松,紧盯重点不放松,紧盯难点不放松。

3.“7+11”类犯罪:系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确定的,恶势力主要实施的7类违法犯罪活动,包括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以及可能伴随实施的11种违法犯罪行为,包括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

4.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在征得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允许执行机构将案件移送破产审判机构进行破产审查。为促进和规范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保障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序衔接,2017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工作原则、条件、管辖、执行法院的征询、决定程序、移送材料及受移送法院的接收义务、受移送法院破产审查与受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监督等作出较为系统的规定。近年来,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执行与破产的衔接机制不断完善。

5.两个“一站式”:即“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201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提出,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一站式”纠纷解决、“一站式”诉讼服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正式就 “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措施、组织实施提出具体意见。

6.“分调裁审”改革: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深化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论述,为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指明了方向。2019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要求完善“分调裁审”机制,并提出设立程序分流员负责调裁分流和繁简分流,完善民商事、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标准,建立简案速裁快审配套机制,建立健全程序转换机制等工作措施。

7.跨域立案机制:指人民法院设立专门窗口,建立就近受理申请、管辖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的联动立案办理机制,实现案件就近能立、多点可立、少跑快立。该机制旨在构建“家门口起诉”新模式,让人民群众在任何一家中基层法院都能够获得与管辖法院同品质的立案服务。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诉讼服务,从而节约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减轻诉累。

8.短视频《我和我的法官梦》:系以本院干警、天津市优秀法官蔡常余筑梦、逐梦、圆梦的历程为主线制作的短视频作品,该作品讲述了一名人民法官不忘初心、忠诚履职的动人故事,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9.《人民陪审员法》:为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8年4月27日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该部法律在人民陪审员选任方面作出重大调整,将由基层人民法院牵头改为由行政机关牵头,并对人民陪审员选任作出了“一升一降”(提升年龄、降低学历)的规定,同时还确定了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随机抽取等机制。

10.移动微法院:是一款可以让公众“打开微信打官司”的小程序,原、被告均不用到庭审现场,通过移动微法院远程参与庭审。2019年3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移动微法院试点推进会,并开通了移动微法院全国总入口。移动微法院整合了网上立案、案件查询、在线送达、在线调解、在线庭审、申请执行、网上缴费等20余项功能,可实现民商事一、二审案件全流程在线流转。

11.互联网法庭:系以多媒体技术、通信技术、数字视频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为基础搭建的互联网在线庭审系统。当事人可以通过该系统进行网上立案、网上证据交换、网上庭前会议、网上开庭和网上调解,足不出户即可参与所有案件审理程序。这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是智慧法院建设的实践探索。

12.《党员学习园地》: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营造党员干警学习的浓厚氛围,区法院于2017年1月创办《党员学习园地》季刊,并要求本院各支部根据学习安排,组织本支部党员集中学习。刊物内容由“学习安排”和“学习参考”两部分组成,学习安排为本季度学习要求,内容包括学习目的、重点内容、讨论题目及具体要求;学习参考为近期热点及党员学习材料。目前已出刊至第12期。

13.“大起底、大攻坚”专项活动:为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信访、维稳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维护法治权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19年上半年,市委政法委决定开展全市政法类信访事项“大起底、大攻坚”专项活动。为落实市委政法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市高院要求全市法院对属于本单位责任的信访案件认真梳理排查,按照要求完成化解任务,确保涉诉信访秩序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