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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天津市山华运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21-03-30 17:09:05 打印 字号: | |


3月29日下午,河西法院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简称“破产平台”)召开天津市山华运业有限公司(简称“山华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共有251名债权人通过破产平台参加本次会议,实现了债权人足不出户即可在线参会、查看会议文件、实时提问并行使表决权。



山华公司系本院最新受理的一起典型的执转破案件,涉及债权人人数众多,存在债权人身份与职工身份高度重合、债权债务关系极为错综复杂、企业资产权属不清且车辆资产归集成本极高等问题。加之管理人在接管过程中遇到了极大的困难,如不开辟增加企业资产的新途径,将会极大地影响债权人的清偿率。为此,合议庭一方面对本案全部现有资料进行深入分析,另一方面结合其他破产案件处理的经验,打破思维定式,提出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召开一次沟通会的方式与已知债权人直接沟通,从而进一步获取有效信息的新思路。为了帮助管理人归集山华公司财产,还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征集财产线索等信息,多管齐下,帮助管理人提高了工作效率。



本案涉及债权人人数高达300余人,且多数债权人因工作性质等原因流动性强,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维护广大债权人利益,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参与权、知情权、表决权,本院首次通过破产平台发起线上债权人会议。各债权人可通过破产平台查看或下载全部会议资料,通过破产平台听取管理人的工作报告、财产调查报告、债权核查说明等,还可通过破产平台对管理人或山华公司进行询问、对管理人提交的财产管理方案与变价方案进行表决,足不出户即可行使债权人的全部权利。



通过本次会议,债权人在线上对于管理人提交的三个方案进行了表决且均已通过。会后,将由管理人严格执行本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议案,快速将山华公司的财产变现、有效地控制破产费用。

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是本院通过破产平台等信息化技术手段推进破产案件审理的新征程,标志着本院在破产案件审理方式的新突破,进一步增加了本院依托“互联网+”模式的破产审判工作经验。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