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向河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了分别书写着“廉洁公正、高效执行、正气浩然、司法楷模”和“廉洁高效、执行先锋”的锦旗,感谢执行局能动高效执行,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天津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某电梯有限公司、北京某电梯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一案,经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未按照判决履行还款义务。11月20日,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在审判阶段保全的三套不动产查封即将于11月27日到期,需要进行续封,但此时天津出现疫情,前往北京进行查封面临诸多不便。考虑到需要续封的房产分别位于北京西城区和朝阳区,财产较为分散,数量多,时间紧,任务重,11月23日16时,执行局的法官通过执行事项委托平台委托西城法院对位于西城区的房产进行续封,并充分发挥异地联合执行机制的作用,协调东城法院对位于朝阳区的房产进行续封。11月24日17时,河西法院执行局收到结果反馈。至此,仅历时1天,委托事项均执行完毕。
一直以来,京津法院通过委托执行等方式开展了良好的合作。今年10月28日,河西法院与北京东城法院签约建立了异地财产联动处置与联合执行机制,首次启动该机制,作用即得到了充分发挥。今后,河西法院将继续推进异地执行工作,加强司法协作,推动京津冀一体发展,依法、高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