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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关于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南侧青林大厦1/2-1303至1308号房地产的变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9 16:03:08 打印 字号: |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16日10时至2021年1月15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12,户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江苏华达给水设备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南侧青林大厦1/2-1303至1308号房地产。


(一)1/2-1303号


1、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南侧青林大厦1/2-1303号房地产;建筑面积为73.14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混;规划用途为非居住;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科教用地;房屋总层数为18层;变卖对象所在层数为13层。


2、该房屋不动产权证号:103021542368号;评估价为人民币1355366.33元。


3、该房屋设定他项权利


权利人:建湖县高新技术科技园有限公司;权利种类:抵押;抵押范围:73.14平方米;权利价值:人民币140万元;期限:2019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1日。


(二)1/2-1304号


1、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南侧青林大厦1/2-1304号房地产;建筑面积为66.73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混;规划用途为非居住;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科教用地;房屋总层数为18层;变卖对象所在层数为13层。


2、该房屋不动产权证号:103021541915号;评估价为人民币1189903.33元。


3、该房屋设定他项权利


权利人:建湖县高新技术科技园有限公司;权利种类:抵押;抵押范围:66.73平方米;权利价值:人民币140万元;期限:2019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1日。


(三)1/2-1305号


1、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南侧青林大厦1/2-1305号房地产;建筑面积为66.48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混;规划用途为非居住;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科教用地;房屋总层数为18层;变卖对象所在层数为13层。


2、该房屋不动产权证号:103021542370号;评估价为人民币1245260.66元。


3、该房屋设定他项权利


权利人:建湖县高新技术科技园有限公司;权利种类:抵押;抵押范围:66.48平方米;权利价值:人民币140万元;期限:2019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1日。


(四)1/2-1306号


1、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南侧青林大厦1/2-1306号房地产;建筑面积为66.48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混;规划用途为非居住;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科教用地;房屋总层数为18层;变卖对象所在层数为13层。


2、该房屋不动产权证号:103021542366号;评估价为人民币1185428.66元。


3、该房屋设定他项权利


权利人:建湖县高新技术园有限公司;权利种类:抵押;抵押范围:66.48平方米;权利价值:人民币140万元;期限:2019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1日。


(五)1/2-1307号


1、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南侧青林大厦1/2-1307号房地产;建筑面积为44.88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混;规划用途为非居住;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科教用地;房屋总层数为18层;变卖对象所在层数为13层。


2、该房屋不动产权证号:103021541914号;评估价为人民币801889元。


3、该房屋设定他项权利


权利人:建湖县国投高科实业有限公司;权利种类:抵押;抵押范围:44.88平方米;权利价值:人民币140万元;期限:2019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1日。


(六)1/2-1308号


1、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南侧青林大厦1/2-1308号房地产;建筑面积为50.21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混;规划用途为非居住;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科教用地;房屋总层数为18层;变卖对象所在层数为13层。


2、该房屋不动产权证号:103021542365号;评估价为人民币894483.66元。


3、该房屋设定他项权利


权利人:建湖县国投高科实业有限公司;权利种类:抵押;抵押范围:50.21平方米;权利价值:人民币140万元;期限:2019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1日。


特别提示:上述房屋有租赁,租期6年,自2018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29日,并为一个整体共同拍卖。


上述房产已进行两次公开拍卖,均流拍。第二次流拍价格为人民币384万元。


本次变卖价:384万元,保证金:76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变卖标的物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11月12日起至2020年11月13日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意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如因变卖平台系统问题导致错误成交的,法院有权裁定本次变卖无效。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现状变卖,其使用面积、用途、年限等具体情况均以变卖成交办理相关权证变更手续后,有关部门确认或换发的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1月12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此次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永安支行,账号:12001635200050000714)。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22-58313612(张法官);022-58313779(徐法官)。

监督电话:022-58313699。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永安道19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变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