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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民法典|规范亲子关系确认与否认诉讼
  发布时间:2020-07-09 15:41:50 打印 字号: | |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民法典》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覆盖每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未来到底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改变?

今天,小编带领大家学习亲子关系确认与否认诉讼。




规范亲子关系确认与否认诉讼


婚姻关系中,可能涉及到一方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存在或不存在。《民法典》吸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的精神,在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以立法形式,规范亲子关系的确认与否认之诉,提高了立法层级,同时将提起诉讼的主体,由夫妻一方变更为父母,确认了非婚生子的父母提起亲子关系确认之诉的主体资格;考虑实践需要,也赋予成年子女要求确认亲子关系的主体资格。



相关法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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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