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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政法工作和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19-12-03 16:19:38 打印 字号: | |


11月29日,市委政法委召开全体(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对全市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飞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董家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宫鸣,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委员和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在天津的执行实施,全面提高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治理能力和水平。



会议要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是当前全市政法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必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对标中央《决定》和市委《实施意见》,完善和落实政法工作各项制度体系,坚定不移做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决捍卫者,做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积极推动者,做遵守和执行制度的模范践行者。



会议强调,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要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坚持党在政治、思想、组织、工作上的绝对领导,把“两个维护”体现在政法工作各项制度规定中,贯彻到政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落实到政法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干警的行动上。要把提高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治理能力和水平作为重中之重,围绕政法工作和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贯彻落实制度机制。要狠抓严抓制度执行,强化制度意识和制度思维,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力度,推动广大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保持苦干实干的奋斗姿态和一往无前的精神状态,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政法工作任务,为实现“五个现代化天津”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天津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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