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下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河东法院、红桥法院、宝坻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日对9起涉黑涉恶案件110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公开宣判的有关情况及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据了解,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天津法院组织开展的第5次集中宣判活动,并以此为主题召开的第4次新闻发布会。
今年以来,天津法院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聚焦创建“无黑”城市目标,充分发挥刑事司法职能作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并以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开展督导为契机,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整改落实为抓手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进展。截至日前,全市法院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3件497人,其中337人被判处没收财产或罚金刑,4人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此同时,天津高院还组织专门力量对“打财断血”进行调研,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机关联合会签下发关于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财产处置工作的相关意见,进一步规范打财断血工作。
此次集中宣判的涉黑涉恶案件,罪名涉及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刑期从八年八个月至七个月不等,109名被告人被并处罚金,形成了对犯罪的强大震慑,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
据介绍,天津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精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工作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以中央督导“回头看”为契机,认真抓好督导整改落实,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办案质效、加强“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加强深挖彻查、加强宣传发动、加强综合治理、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
来源:天津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