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文明意识,促进群众养成文明行为的良好习惯,6月4日上午,河西法院政治处干警王超走进河西区桃园街元兴新里社区,宣讲《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王超从日常生活中实际发生的案例着手,深入浅出地阐释了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并从文明行为的基本规范、管理与促进、倡导与奖励、执法与处罚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呼吁广大市民自觉践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文明有礼天津人。
讲座后,社会广大居民纷纷表示,在以后的日常生活中,将以条例的具体内容规范个人行为,进一步提升自身的文明素养,自觉与不文明行为作斗争,为建设文明幸福的现代化天津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