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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套路贷”!天津鼓励举报非法放贷线索!
  发布时间:2019-04-08 14:03:57 打印 字号: | |

天津开展严厉打击“套路贷”等非法放贷涉黑涉恶活动专项行动。天津市民和市各高校在校大学生发现天津市注册的非法放贷组织和非法金融活动线索,可向市各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我市派出机构举报,向天津市各级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1998年国务院令第24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天津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津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局(市处非办、市整治办)”)决定,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严厉打击“套路贷”等非法放贷涉黑涉恶活动专项行动。

天津市民和市各高校在校大学生发现天津市注册的非法放贷组织和非法金融活动线索,可向市各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我市派出机构举报,向天津市各级公安机关报案;

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市金融局(市处非办、市整治办)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2258980006、天津市非法集资举报电话02223601731、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法律咨询服务专线02223990110或通过tjscfjb@163.com邮箱等渠道进行举报。

 

联系方式

1、市金融局(市处非办、市整治办)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02258980006

2、天津市非法集资举报电话 02223601731

3、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法律咨询服务专线 02223990110

4、举报邮箱 tjscfjb@163.com

 

市金融局(市处非办、市整治办)将紧密会同市扫黑办、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对经核实的线索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广大市民和在校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举报前,请尽量了解非法放贷机构、网址、APP、公众号名称、注册地等基本信息,收集好借贷合同、“砍头息”、畸高利率、被暴力催收、非法拘禁、骚扰催收、非法获取个人通信录信息、非法获取个人隐私信息、被诱导参与“手机售后回租”或“培训贷”等非法行为的相应证据材料。

 

来源:津云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