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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附件9
  发布时间:2019-02-22 09:38:12 打印 字号: |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35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 4万元,主要原因是 高院组织出国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费用增加。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5 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 4 万元,主要原因是高院组织出国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费用增加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