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35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 4万元,主要原因是 高院组织出国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费用增加。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5 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 4 万元,主要原因是高院组织出国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费用增加。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