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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周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要求: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18-12-25 15:14:10 打印 字号: | |

1224日,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座谈会在湖南长沙召开。会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提出要求强调,全国各级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周强指出,召开这次座谈会,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结成绩经验,分析形势任务,查找差距不足,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周强指出,一年来,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有序推进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有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专项斗争初战告捷,成效显著。 

周强强调,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在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发展转换阶段,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确保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周强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深挖根治”的阶段性目标要求,切实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结合点,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实效性。要切实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紧密结合起来,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要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推进庭审实质化,深化司法公开,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确保宽严有据、宽严适度、罪责刑相适应,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和政法委的领导,进一步加强与其他政法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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