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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天津“扫黑除恶”重拳加码 破“网”打“伞” 打财断“血”
  发布时间:2018-11-19 16:22:57 打印 字号: |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已有十个多月,接下来,这场“战役”该如何打下去?日前召开的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对外公布我市出台《关于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清理、依法严打涉黑涉恶积案、现案,通过开展为期3年的专项斗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全部彻底扫清,涉黑历史积案全部清仓见底,无新生黑社会性质组织,实现天津无黑城市目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后,“扫黑除恶”绝非以案办案,就事论事,将把深挖严打“关系网”“保护伞”作为核心问题,不仅深挖彻查直接“关系网”“保护伞”,也要严查严办不作为不担当、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失职渎职的间接“关系网”“保护伞”, 彻底破除关系网,坚决打掉保护伞。《实施意见》指出,我市将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必打,做到三个一律三个不放过:凡涉黑恶问题,一律深查关系网”“保护伞;凡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优先处置、一查到底;凡政法干警充当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做到对背后“关系网”“保护伞”没查清的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

此外,为了防止黑恶势力“枯叶复萌”“东山再起”,我市还将把“扫黑除恶”与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结合起来,打缴同步,凡黑恶案件必须深入调查黑恶组织及其成员财产状况,清查涉案资产、深挖利益链条,及时查封涉案的非法经营场所、冻结非法资金、没收非法所得,及时封堵非法资产转移藏匿的渠道途径,依法加大对黑恶势力判处财产刑和行政处罚力度,决不让黑恶势力有任何生“血”能力和一丝死灰复燃机会。

 

来源:天津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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