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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公检法司协调配合 助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落实落细
我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天津首批案件
  发布时间:2017-06-22 12:40:13 打印 字号: | |

 为提高司法效率,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6月22日,河西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短时间内连续审理4件案件,其中1件盗窃案、1件诈骗案、2件故意伤害案,开辟了天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先河,也标志着河西法院、公安、检察院、司法局统筹谋划贯彻认罪认罚制度取得阶段性成果。

庭上,因4名被告人均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其量刑建议,并全程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具结书。河西法院坚持程序从简、实体从宽,对出庭流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予以简化,公诉人仅概述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法院最终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宣判并送达判决书,4名被告人均认可判决结果,表示不上诉。此次案件的成功审理,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提供了有力范本。

据悉,2016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出台《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将天津作为试点城市之一。为此,天津制定《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对认罪认罚的适用进行统一部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论罪行轻重,除特殊情况外,只要对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无异议均有适用空间。在案多人少矛盾激化、有限的司法资源与剧增的社会需求之间的张力越发凸显的背景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利于大幅缩短办案时间,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及时有效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诉讼程序多元化构建。亦是在我国犯罪轻型化倾向显现的情况下,创新司法程序,以适应刑事司法新常态的有益探索。

为切实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河西法院联合公安、检察院、司法局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曾举办培训班,研讨实施细则,会签《关于适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值班律师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组建律师库,充分发挥律师作用,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及时、充分、有效的法律帮助,体现人文关怀,并全程见证办案过程,加强监督,扎紧制度的牢笼,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实现公正和效率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