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已到攻坚之年,我市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搭建联动协作平台,凝聚执行工作合力,向基本解决执行难发起战略总攻,我市“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大格局已初步形成。近日,我院与交管部门协作首次成功扣押被执行人车辆,联动查控机制成效凸显,有力地破解查人找物难题。
6月16日早上7时许,我院接到天津市交管局河西支队的通知,被执行人任某某所有的牌照号为津DHB0xx雪佛兰汽车已被扣押在河西支队。我院院长李川、副院长王平、执行局局长姚津生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统筹协调,精细安排,由于未到上班时间,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梁进主动请缨,于7:30分赶到河西支队接洽、控制车辆。上班后,法警队长刘弘带领警队干警与执行局张文伯、张鑫一起前往河西支队提取车辆至我院。后经市高院沟通,得知车主系宁河法院被执行人,执行局副局长郭强及时通知宁河法院执行局提取该车。11:30分河西法院与宁河法院办理车辆交接手续。一辆由法院查封的被执行人车辆,通过天津法院上下一体、法院与交管部门内外联动、不到五小时时间规范高效的执行,圆满被执行法院扣押。
此次联合行动填补了我市多部门联动查控被执行人车辆的空白,各部门发挥优势,协力共治,火力全开,打整体仗,打组合拳,给“老赖”带上“紧箍咒”,压缩逃债空间,攻克执行难有力度、有创新、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