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毅,现任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党支部书记、副庭长、审判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曾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天津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刘毅作为党支部书记,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做,抓好党建工作,坚持以党建带队促进审判。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借助微信等新兴载体,创新支部书记讲党课的形式,为支部党员及时总结、阐释学习内容,传递党中央的声音,切实使党的各项政策、精神和部署落细落实落地。
二、敢于担当,主动参办重大疑难案件
刘毅坚守在审判一线,始终秉持高质高效的办案本色,积极担当,勇挑大梁。在承办8.12系列专案中的肖某某玩忽职守案等疑难复杂案件时,加班加点,攻坚克难,反复翻阅全案卷宗,充分查明案件事实,并研读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案件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避免出现程序性漏洞,确保司法公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勤于学习,注重调研
刘毅时常给自己充电,阅读大量法律书籍,注重总结审判经验,撰写案例、学术论文。她撰写的论文曾获征文二等奖等荣誉,并首批入选天津法院系统调研人才库。针对信用卡犯罪的新形式,刘毅曾在“信用卡诈骗犯罪若干问题专题座谈会”向14家银行代表讲授了信用卡诈骗罪的证据标准及认定要点,并就信用卡诈骗罪的疑难问题向各银行进行了调研。
四、刚柔并济,彰显司法温情
在审判工作中,刘毅充分发挥女同志耐心和细腻的特点,法理并用、将心比心。在其承办的一起入室盗窃案件中,秉承着“案件无大小、对当事人负责”的精神,严谨缜密查明案件事实,通过团队协作,还原被告人真实身份,避免错案发生。
刘毅曾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在为单位运货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名七十岁老人当场死亡。被告人失去经济来源、生活困难,在读高三的女儿因承受不住打击拒绝参加高考、甚至自杀,妻子也终日以泪洗面,不仅抑郁,甚至产生轻生的念头。而被害人方面因老人突然离世,老伴身体不佳,子女情绪激动要求从严处理被告人,并主张高额的赔偿费用。本是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背后却是两个家庭的悲剧,若单纯依照流程审判,虽然案件能够很快审结,但对两个家庭的影响却不可估量。刘毅并未就案办案,而是能动司法,不仅安抚被告人的妻子,了解孩子的最新情况,而且努力做好被告人单位和被害人家属的工作,寻求利益平衡最佳结合点,最终双方达成调解,被害人家属出具谅解书。案件宣判后,被告人家属送来锦旗和感谢信。
五、延伸审判职能,参与普法宣传
刘毅作为少年法官宣讲团成员,参加法律进校园活动,向青少年进行普法宣传,让学生们零距离接触法律,营照学法、懂法、知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并在“法治春蕾杯”河西区中学生模拟法庭对抗赛中担任法官导师,牺牲休息时间为学生们指导比赛,帮助同学们梳理法律条文、熟悉庭审流程,同时对学生们开展法治教育。
刘毅以“公心”审好每一起案件,以“诚心”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切实贯彻“公正司法”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的办案理念,化解大量矛盾尖锐、对立性强的案件,犹如天平上绽放的铿锵玫瑰,尽展巾帼风采。沉甸甸的成绩背后是其无数个日夜的勤奋工作,是无数次耐心的劝说释法。刘毅表示,今后将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立足岗位,敬业奉献,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