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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评为2016年度调研案例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17-02-03 19:02: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市高院下发了《关于全市法院系统2016年度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案例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通报》,我院因表现突出,成绩优异,被评为调研工作先进集体,案例工作先进集体,郭超同志被评为调研工作先进个人。

2016年,我院承担全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2项,课题完成验收均为优秀,承担天津市法学会法学研究重点调研课题1项。11篇论文获得市级以上奖励,8篇论文、7篇案例在刊物上发表。

调研能力是司法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体现,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开展调研活动,是提高司法能力建设的有效途径。新的一年里,希望广大干警能够充分认识调研工作的重要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创作出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调研成果,共同推动我院调研工作取得更大的进展。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