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永波,女,中共党员,1994年12月在河西法院参加工作,2001年10月担任法官职务,曾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现任河西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负责审理重审、申诉、再审及国家赔偿的各类案件。
2013年共审理25件重审、申诉、再审及国家赔偿的各类案件,审结19件,居全庭第一位,结案率达到76%。同时还批阅全庭所有承办案件。在全庭案件案情均相对复杂、当事人对抗情绪严重、处理难度比较大的情况下,主动承接案情更复杂、涉诉涉访案件。在办案过程中,以司法为民的善良之心,以最大的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各种诉求和想法,寻找案件最好处理结果的突破点。今年带领合议庭成员成功调解了原告刘英诉被告天津市华学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原告刘建民诉被告赵东海买卖关系纠纷两个标的不大,但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的重审案件,做到案结事了。今年涉及国家赔偿案件进行了3次听证,完成了全部法定程序。除工作外,翟永波同志还参与录制天津电视台的法制节目---《今日开庭》,以期向社会进行更为广泛的法制宣传。实际工作中,有很多当事人能够认出她,并对她审理的案件表示信任和信服。
翟永波同地坚持学习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知识,以便更好地审理再审、重审等各类案件,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在保证公正、廉洁司法的同时,不断提升审判质量和工作效率。
2010年度获得天津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区级嘉奖、河西区“十佳守护平安女卫士”;2011年度获得天津市法院
系统个人嘉奖;2012年度天津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2013年度公务员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并获得区级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