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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法院人大报告(2013)
  发布时间:2016-12-21 15:13:35 打印 字号: | |

河西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8日在河西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代表河西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过去的一年,区法院在区委、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下,认真履行司法审判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维护法治、保障民生、促进发展

 

2013年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302件,审(执)结12377件(含上年旧存,以下同),收案数比上年上升3.8%,结案数比上年上升6.6%,全年结案率达到88.8%。

 

(一)民商事审判

 

受理民商事案件8791件,审结8776件。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公民人身、财产权利。其中,审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15件,医疗纠纷案件42件,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案件18件,财产损害赔偿案件30件,商品房与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480件。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类案件958件,赡养、扶养、抚育费案件176件。依法审理各类经济纠纷,保障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审结买卖合同案件315件,金融借款合同案件181件,信用卡纠纷案件867件,保险合同案件374件,企业破产、股权转让案件12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合理选择案件处理方式,有效化解纠纷,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56.7%。贯彻执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针对小额诉讼、留置送达、电子送达、专家辅助人、检察建议书等新修订、出台的制度,推行了一系列落实措施,确保法律正确实施。2013年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628件,这些案件标的额不大、案情简单,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得到高效、快捷的处理,及时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降低了诉讼成本。

 

(二)刑事审判

 

受理刑事案件607件,审结608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依法惩治犯罪行为。其中,审结故意伤害、抢劫、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案件164件;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案件188件;毒品类案件77件,有效震慑了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立足工作实际,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观念,依法保证被告人行使辩护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律师会见当事人、查阅案卷、申请调查取证提供便利条件;认真听取辩护人对案件发表的意见;为符合法定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今年以来已指定22人。强化证据裁判意识,以所有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为原则,切实做到将证据制度理解好、执行好,夯实刑事案件的质量基础。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区法院一方面按照规定用好简易程序,确保简单案件得到快速处理,2013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结刑事案件326件,占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54%;同时,将更多的审判力量投入到疑难复杂的案件审理中,提升刑事审判整体质效。《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可由基层法院管辖。我院现负责审理本市河西、河东、津南、东丽四区外国人犯罪的一审刑事案件,2013年共审结此类案件3件。根据市高院指定,2013年6月26日后,由市公安公交分局立案侦查的扒窃等刑事案件,由我院负责一审审理工作。

 

(三)行政审判

 

受理行政案件63件,审结84件,受理行政审查案件351件,审结350件。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义务,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坚持合法性审查,对违反法律规定或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依法予以撤销;通过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等方式,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行政纠纷协调解决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慎重处理房屋征收案件,全年共审结相关案件348件,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又保障了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四)执行工作

 

受理执行案件2478件,执结2544件。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执行措施,维护生效裁判的严肃性。与相关部门合作,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的住址变动情况和财产线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对于有履行条件,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等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将具有该《规定》所列明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向社会公布,予以信用惩戒,2013年已公布了20名“老赖”被执行人。规范执行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实行执行过程公开和执行事项告知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邀请人大代表和人民陪审员现场监督。2013年,房屋征收强制执行案件的受理和执结数量比往年有较大提升,我院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行效率,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法规,确保每件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理,有力地支持了区城市改造建设重点项目的顺利进行。通过努力,我院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2013年10月9日,根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区法院执行庭更名为执行局。此次机构调整,对提升区法院执行规范化水平,完善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为今后执行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立案、诉讼服务及信访工作

 

根据修改后《民事诉讼法》,修定了立案工作规程,制作了各类诉讼告知材料和宣传板,方便群众办理立案手续。加强诉讼服务窗口建设,完善导诉、诉讼档案查询、判后答疑等诉服项目,提高便民利民措施实效。充分发挥诉前联合调解中心的职能作用,便捷、高效地化解纠纷,2013年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民事纠纷601件。认真对待群众来访、来信,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处理信访问题,坚持院长信箱、庭长值班制。

 

二、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司法为民能力

 

(一)抓好思想作风建设

 

正确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2013年,在市政法委、市高院及人民日报社进行的几次暗访活动中,区法院均因工作风貌良好,服务措施周到受到表扬。

 

(二)推进司法公信力建设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司法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加大遴选力度,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与代表性,2013年新选任人民陪审员17人。加强法制宣传,与报社、电视台等媒体合作报道法制新闻,开展“法律五进”、法院主题开放日等活动,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理念。重视运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扩大司法公开的影响力。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正确对待网评意见,敢于抵制非理性、非法的诉求及恶意的舆论炒作。

 

(三)强化审判管理

 

把保证审判质量作为第一责任,不断提升法院工作的管理水平。规范诉讼文书送达过程,限定适用公告送达的条件,缩短送达工作时间。严格执行差错案件评定与问责程序。完善审判质量评估体系,认真统计各类指标、数据,引导审判活动高效运行。规范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适用条件,有效实行案件的繁简分流。对审理周期较长的案件实行督办制。继续开展庭审评查活动,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高庭审质量。严把文书质量关,坚持对全院制作的文书进行逐份筛查。

 

(四)加强物质保障建设

 

按照科技强院的要求,配合我区建设智慧城区的整体规划,运用科技手段服务审判工作。区法院信息化建设已初见成效。共建成数字化法庭34个,在全市法院系统中属规模最大。2013年全年使用数字化法庭开庭6000余次,在全市法院系统中使用量亦属第一,提前基本完成了最高院提出的“每案必录”的要求。庭审实时点播、数字化审委会、电子档案查询、书记员笔录制作等系统已投入使用。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电子送达制度,尝试使用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现代通讯手段处理送达事宜。

 

(五)狠抓廉政建设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提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反“四风”活动,严明纪律、强化监督、厉行节俭、服务群众。规范司法行为,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五个严禁”等工作纪律,定期开展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情况监督抽查活动,杜绝违法违纪问题出现。

 

各位代表:

 

一年来,我院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落实安排好人大代表视察庭审等专项活动,认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主动征询和办理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在工作中,我们也存在一定的不足,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诉讼案件数量不断增多,处理难度不断增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待亦越来越高,法院队伍的思维观念、工作水平、司法能力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提升。

 

2、审判管理机制需要完善,如何既做好对审判过程的监督管理,又能充分保障法官、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独立、主体地位,增强法官的职业责任感、荣誉感,对此要做进一步的加强。

 

3、审判工作的科技化程度仍需提升,一些应用技术须根据工作实际进行磨合、改进,部分人员还未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需要继续培训。

 

4、涉诉信访化解难度仍然较大,如何在妥善处理涉诉信访问题的同时,维护好法院判决的终局性、稳定性、权威性,亦需进行探索。

 

2014年我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区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建设美丽河西、首善之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扩大司法活动影响力,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不断提高司法透明度。

 

3、坚持从严治院,完善、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案件审理期限管理、案件质量评估等制度,狠抓文书质量,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正。

 

4、树立信息化思维,提高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服务法院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透明的诉讼环境。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区法院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区委、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下,贯彻落实本次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区改革开放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