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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4)
  发布时间:2016-12-21 15:07:08 打印 字号: | |

河西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4日在河西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代表河西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区法院在区委、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公正司法,维护法律权威,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依法履行司法职能

 

2014年区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876件,审(执)结12426件(含上年旧存,以下同),收案数比上年上升4.67%,结案数比上年上升0.4%,全年结案率达到86.08%。

 

——关于刑事审判工作,共受理刑事案件574件,审结571件。依法惩治各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审结故意伤害、抢劫、聚众斗殴等案件136件。突出打击侵犯财产类犯罪,审结盗窃、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196件。其中,依法审理被告人马俊等七人团伙盗窃案;依法审理被告人王楠等三人合同诈骗案,并积极追缴赃款,为五十六位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严惩职务犯罪,打击腐败行为,审结贪污、受贿、职务侵占、渎职案件17件。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类犯罪案件52件。维护公共交通安全,严格执行“醉驾”的认定标准,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6件。审结由市公安公交分局立案侦查的扒窃等刑事案件49件。自2013年起,我市河西、河东、津南、东丽四区外国人犯罪的一审刑事案件由我院负责审理,2014年我院审结此类案件6件。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方针,落实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案件不公开审理等制度;在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中引入社会调查报告;做好未成年罪犯的判后回访帮教工作。通过上述措施,促进未成年人犯悔过自新,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积极稳妥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落实《天津高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实行“四步量刑”办法,确保量刑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用好简易程序,实现简单案件快速处理,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结刑事案件356件,占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62.35%。

 

——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共受理民商事案件8700件,审结8655件。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重点,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审结婚姻家庭、房屋、医疗、交通事故、物业供热服务等涉民生案件4614件。维护正常用工秩序,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89件。2014年10月14日,在区人社局支持下,我院成立劳动争议巡回法庭,这是我院继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后,成立的又一个以便捷、高效解决民事纠纷为宗旨的巡回法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审理了七十一位游客在旅行过程中食物中毒,起诉某旅行社旅游服务合同纠纷的集团诉讼案件,案件宣判后,双方当事人服判息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积极应对民间资金往来日趋密集引发的诉讼纠纷增多问题,全年审结民间借贷案件622件,较上年增加34.63%,涉案标的额达3.5亿元。以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为重点,依法审理商事纠纷。审结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保险合同等经济纠纷案件1940件,案件量在全市基层法院中居于前位。审理了天津自然博物馆联营合同纠纷案等一批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全年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55.28%。在审理来自河北省邢台市二十三位原告诉本市某开发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主审法官经过多次、耐心的谈话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使原本冲突较为激烈的纠纷得以化解。

 

——关于行政审判工作,共受理行政案件202件,审结118件,受理行政审查案件76件,审结76件。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保护行政相对人通过诉讼维护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自2006年起,每年均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推动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认真学习最高院公布的《全国法院政府信息公开十大案例》,全年审结政府信息公开案件7件。依法稳妥处理房屋征收案件,全年审结相关行政诉讼与合法性审查案件59件,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保障了城市重点建设工作的开展。

 

——关于执行工作,共受理执行案件3295件,执结2977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规范工作流程,推进执行局各项工作稳步开展。重视财产调查工作,落实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对拒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采取调查财产“地毯式”搜索的工作方法,仔细调查被执行人的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状况;拓宽财产调查范围,查找被执行人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股权、基金等其他类型的财产。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对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协调公安等部门查找下落;对可能离境的被执行人,及时采取限制离境的强制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搜查等强制执行措施,发挥制裁手段的惩戒作用,打消义务人规避执行的错误念头。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妥善、高效地做好房屋征收强制执行工作,全力保障新老八大里、地铁站点建设等城市改造建设重点项目的顺利进行,全年执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执行案件38件。

 

——关于立案、诉讼服务、审监及信访工作。重视窗口部门建设,保持良好工作风貌,落实各项便民措施,树立法院司法为民形象。在诉服大厅增置了当事人调阅案卷自助服务终端,当事人凭身份证件,可自助查阅生效裁判文书和案卷。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全年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近千件。其中,调解医患纠纷81件,一半以上的医疗纠纷案件在诉前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完成对损害结果的鉴定。认真审理再审与重审案件,严格依法处理国家赔偿案件,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加强信访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坚持庭长每日值班、院长信箱等制度,解决信访群众的合法诉求。

 

二、加强法院自身建设

 

——重视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狠抓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贡献。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着力提高法官的法治思维,培养法官崇法尚法的精神信念和坚定护法的胆识与使命感,建立健全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推进司法公信力建设。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落实裁判文书公开制度,开展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及时公开执行信息,让公众和当事人了解法院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做到执行进度全程透明化。对长期欠债不还的失信被执行人,将其信息上传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供社会公众查询,全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42条。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推进实施人民陪审员选任“倍增计划”,2014年新选任人民陪审员24人。加强法制宣传,运用我院诉讼服务网站、官方微博宣传报道司法信息,回应网民关注热点问题。

 

——强化审判管理,注重司法能力建设。实现审判精细化管理,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案件审理期限管理、案件质量评估等制度,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深入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并运用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庭审视频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提高评查工作效率。坚持法律文书逐份筛查制,严把文书质量关,在市高院开展的裁判文书质量随机抽查活动中,我院被抽查裁判文书获得表扬。注重总结审判经验,提升司法能力,将工作重点放在对青年法官培养上。举办青年法官处置突发事件经验座谈会、同类型案件审判流程总结等活动,积极组织岗位调研,2014年在全国及本市法学征文活动中,我院有8名青年法官获奖。

 

——加强物质保障建设。围绕服务执法办案开展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促进办案智能化、管理科学化、监督实时化。完善数字法庭建设,实现对案件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完善案卷电子档案系统,对全部案卷进行数字化存储和管理,同时方便社会公众依法查阅复制。对数字化审委会、书记员笔录制作、电子送达等系统软件功能进行升级改进,提升使用效率。开展培训工作,保证干警熟练操作各类应用软件。

 

——狠抓廉政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防止“六难三案”问题出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具体办法。整治“四风”问题,联系执法办案,深刻对照检查。注重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干警观看廉政警示录像,学习全国十佳法官先进事迹。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认真开展审务督察,在对违法违纪问题的前期预防上下足功夫。

 

各位代表:

 

一年来,我院坚持主动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认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主动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及时办理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批评和建议,落实安排好人大代表视察庭审等专项监督活动。

 

2014年的工作中,我们也存在着一些差距与不足,主要有:一是思想观念、司法理念还不能完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需要,个别法官缺乏改革创新的动力,对新问题新情况研判不够深入;二是法官队伍执法办案能力与司法为民、司法公开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批年轻法官逐渐成长起来,但审判经验和素质能力还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司法环境;三是法院审理案件数量一直保持在高位,案件日益复杂、牵扯面趋广、对抗性强,如何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和法官职业保障机制,需要做进一步的探索;四是法院信息化建设水平仍需提高,部分办公硬件设施需要进行提升改造,部分人员运用信息技术服务审判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仍有待增强。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我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在依法治国进程中人民法院所担负的职责,狠抓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审判任务。

 

二是以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为重要职责,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为建设美丽河西、首善之区保驾护航。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妥善处理各类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完善、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全力服务和保障民生。

 

四是深化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工作,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区法院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区委、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下,贯彻落实本次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