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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5)
  发布时间:2016-12-19 20:12:37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我代表河西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区法院在区委、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依法履行司法职能

 

2015年区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4932件,审(执)结15352件(含上年旧存,以下同),收案同比上升15.97%,结案同比上升23.55%,全年结案率达到90.6%。办案质量和效率保持较高水平。

 

——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新收各类刑事案件525件,审结550件。严厉打击各类暴力犯罪及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重点打击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领域犯罪案件,审结被告人赵兴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达5亿元,涉及被害人50余人;审结被告人林新忠等18人团伙诈骗案,该团伙以网络聊天方式共实施诈骗行为69起,涉案金额56万元。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受贿、职务侵占、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4件,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进一步落实量刑规范化制度,规范刑罚裁量权,确保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审结案件43件,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的简单案件七日内审结、当庭宣判。进一步做好少年审判工作,继续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切实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改过自新。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维护公共安全、信息网络安全,强化人权保障,惩治失信、背信行为。

 

——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新收民商事案件10267件,审结10292件。集中精力处理好房屋产权争议、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物业服务、劳动争议等涉民生案件,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2015年春节前,某餐饮企业倒闭,该企业广东籍员工35人因欠薪无钱返乡聚集我院门外,情绪激烈,我院法官迅速召集劳资双方就地调解案件,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员工拿到工资返回家乡。依法审理各类合同案件,支持诚信守约行为、制裁失信违约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服务区域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应对因立案登记制实施、上级法院下调级别管辖受案标的数额及本辖区民间借贷活动高速发展,三个因素叠加引发的借贷类案件激增问题,全年共审结银行借款、企业间借贷、民间借贷等借贷类案件1866件,涉案标的共计约31亿元。比上年同期分别上升84.9%和447.33%。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统一裁判标准,维护金融机构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强化程序意识、诉权意识、效率意识,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确保法律规定正确实施。以化解矛盾为目标,大力开展调解工作,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53.25%。

 

——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新收行政案件277件,审结342件,新收行政审查案件95件,审结95件。认真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审结82件,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促进行政机关信息公开步入法治渠道,提高依法行政透明度。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月,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来我院视察行政审判工作,对我院贯彻落实好新行政诉讼法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根据市高院与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制定的《关于规范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我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达61件,两名区属机关正职领导亲自出庭应诉。实践表明,凡是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原告庭审对立情绪明显降低,有助于案件的顺利解决。区法院连续第10年编写的《河西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结合典型案例,分析总结行政执法中成功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为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意见和建议。

 

——关于执行工作,新收执行案件3756件,执结4058件。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手段,规范执行行为,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涉民生案件500余件。利用执行信息管理和指挥系统,不断提高执行案件网络查控、快速反应能力。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加重被执行人失信成本,压缩被执行人逃债空间,维护生效裁判严肃性。全年司法拘留14人,限制出境近20人次。继续推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全年分三批公开曝光被执行人信息近300人,一些失信被执行人被曝光后,无法购买飞机、高铁票,开立、使用银行卡受到限制,迫于无奈,来院主动履行了执行义务。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及两高一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逃避、抗拒、阻碍执行行为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11月份,两名案外人在执行现场,酗酒滋事、干扰执行,并打伤我院两名法警,现已被刑事拘留。

 

——关于立案、诉讼服务、审判监督及信访工作。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自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立案数量明显上升,我院充实立案人员、增加立案窗口、开展一站式服务,实行立案材料、诉讼流程、诉讼风险、诉讼权利一次性告知,缓解立案压力,方便群众立案。深化诉讼服务功能,提升诉讼服务品质,完善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在原有四个调解工作室的基础上,又先后成立了公房租赁、民间借贷诉前调解工作室,全年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纠纷一千余件。经过多年努力,非诉化解纠纷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201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50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我院名列其中。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成立青年法官宣讲团,与区教育局合作对接,为首批二十所中小学校选派法制辅导员,讲授法制公开课,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申诉权,妥善处理申诉审查和再审案件,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坚持院长信箱、“庭长每日值班”制度,开通与最高法院之间的视频接访通道,努力将涉诉信访导入司法程序解决。

 

二、加强法院自身建设

 

——强化思想作风建设,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教育引导干警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守法治信仰,忠实履行职责。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加强审务督察,查找问题、立章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严格审判管理,提高司法能力。贯彻落实《天津法院司法工作标准(试行)》的要求,推进司法标准化建设,规范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完善案件流程管理,继续落实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庭审质量评查制度,不断提高案件审判、执行质量。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庭审评比、资深法官案例教学、青年法官论坛、同类型案件审判流程总结、书记员技能考核、司法警察岗位练兵等学习实践活动。在市法院组织的法警技能比赛中,我院警队再次获得第一名。重视对青年法官的培养,为年轻人发展进步搭建平台,目前全院助审以上法官中,40岁以下同志共47人,占总人数的31%,成为审判一线的主力军。

 

——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落实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逐步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公开,增进群众对司法裁判的了解和理解。开展主题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走进法院、走近法官,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紧跟新媒体趋势,继续办好法院官网,开通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传播法律知识、指导群众诉讼,方便群众通过互联网了解法院工作。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倍增计划”,2015年选任人民陪审员46人,目前我院人民陪审员总人数已达87人,其中4人为市、区人大代表。同时陪审员日常管理全部纳入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实现参审案件“随机抽选”,进一步体现司法民主。

 

——坚持从严管理队伍,狠抓廉政建设。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工作实际,提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坚决贯彻“五个严禁”,防止“六难三案”问题出现。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防止暗箱操作。准确把握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总体要求,使领导干部时刻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里,落到实处。定期开展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监督抽查活动,杜绝违法违纪问题出现。

 

各位代表:

 

一年来,在区委领导下,我们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征询和办理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和议案,认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积极争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监督法院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给予了高度的关心和积极的支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参加了与市法院领导的交流座谈,对法院工作和建设提出了宝贵意见。一些人大代表作为陪审员参加庭审,受邀见证现场执行、信访听证,为法院工作献计献策。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5年的工作中,我们也存在一定的不足,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立案登记制度实施后,法院受理案件量增长明显,而目前法院审判队伍断层现象比较严重,审判辅助人员短缺,法庭数量紧张,接待场所拥挤。二是在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大背景下,有些干警对改革后自身的定位、工作状况认识比较模糊,思想上有波动。法官员额制入额条件、入额后待遇,实施后法官助理和司法辅助人员工作职责亦不明确。三是司法权威有待加强,暴力抗法,网上侮辱、诽谤法官的情况时有发生。

 

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我院将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区委的领导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项审判职能,依法审理改革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为推动我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明年我市将作为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全面进入司法体制改革实施阶段,要吃透改革精神,理顺干警情绪,高标准、高质量实现新、老体制对接。

 

三是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加强审判管理,规范司法行为,强化监督指导,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推进司法公开,更加自觉地接受各方面监督,以监督促公正。

 

四是注重干警队伍思想作风和执法办案能力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信仰法治、坚守法治、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大力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预防、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贯彻落实本次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完成我区“十三五”时期目标任务,加快建设美丽河西、首善之区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