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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案件立案流程
  发布时间:2016-12-19 20:08:09 打印 字号: | |
  一、首先您要准备起诉书、个人身份证明,证据等诉讼材料(详见本网站“诉讼指南”频道);

二、到院后您要接受安全检查,然后才能进入立案大厅;

三、进入立案大厅后,您首先要到自动取号机前取号,然后在等候区等候;

四、听到叫号广播后,请您到相应的立案窗口立案;

五、我院决定受理您的案件后,请您到交费窗口交费。交费后将缴费收据中的法院联交给接待您立案的法官;

六、至此,您的起诉已被我院受理,您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后才能接到开庭传票或开庭通知;

七、如果你的案件因起诉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我们会一次性告知您需要补充的材料,请您补充材料后再次来我院申请立案。

八、如果您起诉的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或我院对您的案件没有管辖权,请您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到有关部门要求解决。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