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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校园欺凌,少年法官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6-12-18 18:26:26 打印 字号: | |
  近期,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共同发出《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随后,最高法院、教育部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11月期间,少年审判庭派出法官志愿者先后走进天津市第九十八中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附属中学、天津市佟楼中学、天津市第四十二中学开展反校园欺凌的法制讲座,收到很好的效果。

天津市第九十八中学位于河东区二号桥地区,一直以来,该校对少年法庭尤其是在帮教工作上给予了大力支持,此次,应学校的邀请,法官为该校高一年级和高二年级的同学讲法制课,告诫同学们预防远离校园欺凌。

在北京师范大学天津附属中学,集中该校七年级和八年级的全体女同学讲解反校园欺凌知识,告诉同学们正确对待身边发生的矛盾,不运用过激的方式处理问题。

在天津市佟楼中学,该校派出一个整建制班在现场听课,与法官互动,其余的全校各年级学生在本教室内通过多媒体音像设备听讲座。通过讲座,了解校园欺凌,远离校园欺凌。

在天津市第四十二中学,该校集中高一年级的同学们在学校礼堂听取讲座,法官运用实际发生的案例和同学们互动,现场时而大笑,时而肃静,用同学们能够接受的方式向同学们讲解现实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让同学们了解法律知识。

几期讲座,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现在多所中学已经联系我们,希望我们的法制进校园能够继续走进学校,让更多的同学们受益。接下来,我们会继续派出法制辅导员,开展更多场次的法制进校园活动。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