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诉讼服务
审务公开
执行公开
庭审公开
文书公开
法院建设
专项活动
专题报道
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服务
>
法律问答
适用简易程序的审限?
发布时间:2013-03-20 11:18:59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责任编辑:天津河西法院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报
中国法院网
天津法院网
天津政务网
河西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