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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河西法院干警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23-11-09 15:55:19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印发《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河西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少年法庭)副庭长童文星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一起来认识一下他吧!


童文星,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少年法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主要负责家事及少年审判工作。


主要荣誉


曾获天津市河西区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天津法院家事审判先进个人称号。

承办案例入选2020年天津法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天津法院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曾获评2022年天津市妇女儿童维权优秀案例称号。


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添砖加瓦。组织、参与家事审判庭与天津市家事人民调解委员会之间的家事纠纷委派、委托调解工作,对家调委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



与天津市家事人民调解委员会、天津电视台科教频道合作开展家事纠纷委派、委托调解工作,并参与录制了首期《法眼大法庭》节目,在拍摄现场调解了一起家事纠纷。该节目首播后,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作为家事审判法官,竭尽所能为当事人化解家庭纠纷创造条件。多次运用亲情关护室组织当事人探望子女,现场从情感伦理着手,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情绪疏导工作,用亲情化解当事人之间隔阂。



于2022年5月19日组织发出我院第一份家庭教育令。于2023年6月1日即《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施行首日,组织举办特殊“家长会”,以制发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的方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并邀请区检察院、区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区妇联等部门同志到会,结合本部门职能特点对不能正确履行教育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父母分别进行批评指导,合力守护“少年的你”。


做好未成年人、妇女等弱势当事人权益保护工作。重点解决好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问题,综合考虑子女生活环境、父母经济、文化状况等因素对抚养权归属问题进行判断,必要时走访当事人所在社区及其亲属、邻居了解家庭状况。


对抚养、扶养等案件中属特殊困难群体的当事人开展司法救济、回访、帮抚等工作。积极参与对辖区内特困家庭困难儿童走访慰问、结对帮扶活动,将困难儿童的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在区未保中心设置普法办公室,以开设法律小课堂、讲授法律小故事、播放法治动画片等多种形式向困难儿童宣讲法律知识,并在第一时间处理涉及困难儿童的法律问题。


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增强妇女、青少年法治观念。打造家事法官宣讲团品牌,组织从事家事案件审判的一线法官组成家事法律宣传专项队伍,推进法律进校园、进社区,围绕妇女合法权益、青少年安全问题结合自身审理的实际典型案例,开展法治教学活动。


与天津电视台法治栏目长期合作,录制多期家事审判宣传节目,取得良好收视效果。


举行少年法庭开放日,邀请中小学生参观少年法庭,通过介绍讲解、警用器械展示、职业体验、法治微课堂,让学生在参与互动中零距离感受法治精神。


通过以案说法、模拟庭审、自身融入、竞赛激励等形式增强学生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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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