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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在津城|诉前调解消除交通事故纷争 当场履行化解矛盾双方心结
  发布时间:2023-10-08 15:58:26 打印 字号: | |

日前,河西区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受河西法院委派,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责任方当场履行了赔偿款项,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的良好效果。

案情回顾

2022年3月

小郑驾驶登记在其父名下的机动车行驶至

河西区两道路交口时

与老沈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接触

造成老沈腿部骨折

关节韧带损伤等多处伤情

经交警部门认定

小郑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老沈无责任


这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然而由于伤者伤情严重,且肇事车辆所有人即小郑的父亲下岗、一家人生活困难,并未为该车投保任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故需小郑自行承担所有赔偿责任。一时间,高昂的赔偿数额令小郑全家陷入了困境。

在了解到上述情况后

调解委员会及时与伤者及其代理人进行沟通

耐心细致地从法律规定、人情事理等层面

展开释法答疑

获得了伤者的同情和谅解

最终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小郑赔偿老沈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1000元,且当场以现金形式给付。



事后,双方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及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予以肯定和感谢,均表示通过纠纷的圆满解决充分感受到了人民调解工作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今后,河西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不断规范完善交通事故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用心用情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以更加优质专业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ND

作者:立案庭

编辑:审管办 鲍佳琦

制作:李妍君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